发布时间:2019-03-01 00:00: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
德人大〔2019〕9号
关于林两福同志免职的通知
县人民法院: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,根据德化县人民法院院长苏益铮的提请,德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:
免去林两福同志德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。
德化县人大常委会
2019年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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